慎用权力 为人生幸福加分?关于“慎权”的心灵随想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07-07-19 浏览次数:3030
一、
我常常想: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心理需要的满足,是人生价值的实现,幸福是自豪感和归属感……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心理需要呈金字塔式,除了食物等最基本物质需要外,还包括渴望安全的需要、爱与群属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以及最高的需要层次?自我实现的需要。人就是在不断地满足这些需要的过程中,感到幸福感和满足感。
我常常想,在我们的法院系统里,有多少优秀的法官,他们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不辞辛苦、鞠躬尽瘁,他们清如水,明如镜,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守护住社会主义法治公正的底线。他们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理解,他们也得到了内心最大的幸福和安宁。有“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宋鱼水、有黑土地上的人民满意法官金桂兰,还有很多很多……
相信,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让权力造福于民,才会赢来了人民对我们的尊重,内心的群属感、安全和尊重感得到实现,同时自我价值得到实现,正如“助人为快乐之本”,正如“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用好权力,我们得到的不是赤裸裸的金钱回报,我们得到的是纯净心灵盛开的感激之花。因此,我们感到幸福!
想起了我刚参加工作时,所见到的一次小事,它虽微不足道,但却奠定了我对法官职业意义的深深理解。2004年有一天,我在政治处工作,见到了一封当事人送到法院政治处的感谢信,原因是当时吴长江法官为一名残疾人申请执行人高为民执行到一笔对申请人很重要的拖欠工资款项,申请人高为民的姐姐高春红实际为申请人奔走。高春红在信中提到,打官司之初,很多人劝阻她打官司,说“三不打”,“个体不和集体打,百姓不和企业打,企业不和政府打。”还有人说,“你一个无人、无权、无钱的三无老百姓打不赢的,认倒霉吧!”但是,他们最终权益得到了维护,本来的委屈和疑惑不存在了,她在感谢信上说:”刘庭长,我庆幸走对了这条路,庆幸遇到了您,以及给了我支持和帮助的其他法官。庆幸人民的法官不像有些人口中传说的那样,庆幸人民法院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高大形象在百姓心中树立起来,庆幸我从此成了人民法官形象的义务宣传员,再听到对其形象有误的言辞,我会马上接上去:“法官不是你们所想象的那样,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千真万确的事实。”难忘刘德刚庭长当时捧着感谢信,非常感动地说:“平时办了这么多案子,又烦又累,但是看到当事人这么理解,心里感到很感动。”当时,我们传阅了感谢信,大家都感到很高兴。是啊,我们的工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法官如同“授人玫瑰,手中留香”,因为这件事,相信对高春红、高为民姐弟而言,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此就会像一曲和谐的轻音乐,在他们的心中响起来。而我也因而对我们的法院工作的意义充满了由衷的自豪感,也由此更加理解了法官的职业幸福……
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被权力“双刃剑”刺中的领导、法官比比皆是。我常常从他们身上反思,是谁害了他?一个看起来老实敦厚的好领导、好法官?是被滥用的权力吗?是监管不力的制度吗?我甚至曾经责怪过组织部门,是你把一个原来的好同志留在一个权力集中的岗位这么长时间,而让他有机会犯罪,是你害了他!但是我错了,问题的根源是在于犯法者的本心:思想的防线一旦松懈,贪欲就像洪水猛兽。
不正确地看待权力,滥用权力,不仅祸害于民,而且害已害家。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昭耀,他交待最初的犯罪动意时说:“面对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看着大老板一大把一大把地捞钱,觉得自己吃亏了,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从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到担心败露“惶惶不可终日”,最后锒铛入狱后悔不及,其内心承受着痛苦的煎熬,也给人们留下了一个不光彩的极其痛心的感叹号。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贪官之流爱财,违背了党纪政纪,违背了良心,早晚心里不安宁啊!我认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正常情况下,公务员虽不大富大贵,但收入稳定、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并且是一支承载着很高幸福感的职业。公务员工资自然不能和大老板相比,但是商场淘金如大浪淘沙,要付出极大的聪明才智,而且还有机遇、风险在限制着,对于那些敢于抛弃公务员岗位、跳入商海的“弄潮儿”,我表示非常尊重和敬佩,但是对那些不愿也不敢承担经商的风险、待在公务员的岗位上却不谋其政、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人,是可耻的,也是人类中无能的表现!曹雪琴借贾宝玉之口斥责当官的是“禄蠹”是一种靠公权力食奉禄的寄生虫,什么都不会做,只会利用权力谋取私利,这样的讽刺可谓辛辣解气,入木三分。
孔子曰“三省吾身”,我觉得我们应该提醒自己的是:我是不是沉溺于权力带给我的便利,而忘了我是为人民把好审判权的普通一员了?或者,我们是否会有这种倾向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只有慎权,才能管住自己,走好幸福而有意义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