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一是开展司法警察等级评定争创活动与促进队伍建设相结合。根据年初省高院修改下发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等级评定办法》,始终把司法警察工作等级评定作为年度法警工作的重点来抓,提出确保“示范法警大队”不摘牌的要求。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为此,他们提出四项要求:一是突出检查重点,促进制度全面落实;二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确保检查结果全面、准确、客观;三是整改与推进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四是落实制度与完善制度相结合。

三是注重训练、科学组织与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相结合。一是制定了严格周密的训练计划;二是在训练中坚持学以致用、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利用工作间隙、休息日见缝插针地进行《四项规则》训练。

四是优质服务、规范保障与提高警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相结合。因姜堰法院建设中的综合审判大楼,安全设施不健全,周边情况复杂,为此他们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认真研究制定警务保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看管勤务,确保没有人犯逃脱、自伤、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利进行。二是规范程序和操作,做到提押人犯必须安检,时刻保持高度戒备。三是对以前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改。针对押解路途远、看管时间长,值庭执勤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详细处置方案,从人员分工到通讯联络,从集合地点到行进路线,一概进行了周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