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政策的倾斜和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呈增长趋势。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过程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在今年审结的16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有10件调解,4件撤诉,2件判决,无上诉,无上访,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为农村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的加快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年初,该院就以专门组织3名法官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发生等情况分别到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及农户家中进行走访调研,分析当前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针对此类纠纷案件纠纷类型多样,利益冲突尖锐,易形成家族成员参与、或者组民众多响应的群访或群诉,矛盾一触即发,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等特点,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意见》等文件,向各镇发出《司法建议书》等做法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好评。

首先在受理此类纠纷方面,他们是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受理立案的相关规定,严把立案关,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涉及土地的纷争,及时告之向有关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解决。对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决不推诿、拖延,做到及时审查,及时立案;

在审理每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他们要求每一位承办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都要严格办案程序,细心听取诉辩双方的意见,必须到现场勘验,全面掌握纠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审慎处理。

在纠纷的解决上,他们始终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从2003年至今,该院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05件,其中调解57件,撤诉21件,调解撤诉率达74.3%。睢宁法院承办此类案件的法官,都能做到心想大局,审慎审理,情愿自己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引导调解、促成和解,力争达到“办一件案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之中,争取了最好的法律效果、最佳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