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713上午,栖霞区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南京宏能高压电器电缆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宏能公司)诉被告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栖霞分局(以下简称工商栖霞分局)不服工商行政登记一案。作为工商栖霞分局负责人陶洪亮局长出庭参加了应诉。这是栖霞区法院首次出现行政首长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涉诉是正常的法律现象。但长期以来,对行政审判职能认识不清,怕出庭当"被告"影响自己的形象,是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栖霞法院近年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加深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了解和认识,改变了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首长对行政诉讼的看法,使他们认识到行政审判并非是审判行政机关,而是为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支持依法行政。

本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表现了工商栖霞分局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更表现出改行政机关行政首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这一良好的开端必将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陶洪亮局长不仅亲自出庭应诉,还组织本单位人员到庭旁听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