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中意的房子本来是件开心的事情,但是李某买房后发现所买房屋被人占有,抢占者竟是卖房者的母亲。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无奈将卖主的母亲告上法庭。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审结了此案。

 

在金湖工作的李某打算于2010年国庆节结婚,而在婚前买套住房是他的当务之急。20103月份,李某和房主许某就其自主所有的某小区商品房一套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李某以23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套房屋。在李某足额付款后,双方于513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许某同时书面承诺其将于同年6月底前搬离该房屋并将钥匙交给李某。20107月上旬,在李某准备重新装潢所购房屋时,却发现许某的母亲早已强行入住该房屋。李某遂多次与其交涉,并出示其与许某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支付房款收据等,但许某母亲拒不搬出。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查明许母与儿子一直共同生活,许某在购买涉案房屋时许母曾资助其5万元,现在许母占房只是因为许某在卖房时未征求自己的意见,气愤之余许母欲反悔代儿子收回该房屋。考虑到被告年迈,主审法官便几次前往被告处,结合本案相关证据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同时也请许某协助做好母亲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许母也于调解后十日内搬离了涉案房屋,许某真心感谢道:正是法官的耐心调解解开了他们母子间的这一个小小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