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对方写下欠条 敲诈勒索被判入狱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7-07-13 浏览次数:1925
本网苏州讯:金家忠在赌场内与人发生冲突砍伤,出院以后为了报复他找到了当时在赌场内看场子的沈某,强行逼迫沈某写下欠条。
2006年5月的一天下午,刚出院不久的金家忠伙同他人来到苏州光福镇找到被害人沈某,以其曾被沈某在赌场砍伤为由,强行将沈某带至苏州市通安镇和太湖大堤实施殴打。后再将沈某带至无锡市华庄镇一宾馆内,硬逼沈某承认参与伤害殴打过金家忠,逼迫其写下字据,强索40000元,并于次日得款人民币18000元。后将沈某的钻戒、手机等财物进行抵押后才放沈某回家筹款。一周后,金家忠得款12000元,才将钻戒、手机返回。同年10月金家忠再次从被害人处得款6000元。
法院认为,金家忠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民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