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姜堰法院张甸法庭在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升审判能力为第一要务,扎实开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40件,结案2266件,尤其是2010年,该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结案调撤率达70.09%,确保了一方平安。工作中,该庭主动把审判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四项服务机制,能动司法,主动参与,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日前,该庭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建立主动报告机制,着力争取多方支持。该庭坚持每半年向辖区内党委政府人大主动报告工作,让法庭的工作始终在党委政府人大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之下,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对在审判中发现的可能引起群体性矛盾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沟通,赢得理解与支持。针对当前农村用地不规范引发的社会矛盾,该庭主动向辖区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引起了辖区政府的高度重视。针对私营企业老板“跑路”导致的劳动者讨薪上访事件,该庭总是在第一时间协助政府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建立共建联动机制,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面对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日益增多的涉农纠纷,该庭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工作思路,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重点镇村签订共建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大力开展庭所、庭村共建活动,形成了以法庭为中心,以辖区党委政府和人大为支撑,以基层村组为主体,以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为保障的大民调机制,多方联动协调,合力化解矛盾。同时,在庭村共建的基础之上,针对社会矛盾较多的重点村,该庭由对当地民风习俗了解、与群众沟通能力好、调解能力强的法官进村驻点,每个法官挂钩联系1个村,每月安排2天驻村服务,充分发挥驻村法官法制宣传员、民调教导员、矛盾疏导员、诉讼引导员的“四员”作用,努力将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建立巡回审判机制,着力实现案结事了。该庭地处基层农村,面对的当事人多数是经济条件差、法律意识弱的农民,为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该庭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在辖区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实行“五定”,即定场所、定法官、定调解员、定时间、定制度,对于涉及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追索劳动报酬、小额赔偿及小额借贷等“民生”案件要求法官一律到村头、田头现场办案、就地开庭,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的诉讼。巡回审判中,该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邀请当地有名望的老人、调解经验丰富的村干部和案件当事人的亲友等担任调解员,参加诉讼调解,努力寻找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五年来,该庭巡回审理案件1100余件,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提升了人民法庭在基层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建立能动服务机制,着力促进辖区发展。该庭坚持“保稳定、强服务、促发展”的方针,积极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对于辖区内出现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众涉诉信访的重大事件,该庭时刻予以关注,并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第一时间向辖区党委政府提出预警,从法律层面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五年来,该庭成功处理了多起矛盾易激化纠纷,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对辖区企业的冲击,该庭主动出击,定期组织法官到企业调研,进言献策,指导企业利用法律武器,规避风险,以实际行动履行“三保”职能,得到了辖区企业的认可。2009427日,泰州电视台《泰州新闻》栏目以“张甸法庭:一条建议解企业风险之忧”为题,专题报道了该庭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司法保障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