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化解民间纠纷以及减少诉讼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丰县法院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特别是经人民调解未达成协议后起诉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审案或参与诉讼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水平。

二是实行案件调解评阅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将调解达成协议案件的卷宗及相关材料提交法庭,由法庭的法官进行评阅,切实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

三是进行巡回审理交流。法庭适时组织巡回审案,集中力量审理民间调解不能的案件,同时学习借鉴人民调解的方式方法。

四是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指导格式文书使用是否规范、调解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调解依据是否符合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