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万元救助金救了我们一家!”216,当刘老汉从法官手中接过5万元救助金时,激动得不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激,只有向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去年9月,刘老汉的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肇事司机李某被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苏州相城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李某三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30余万元。但李某声称家庭经济困难,赔偿一直没有兑现。无奈之下,刘老汉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程序,执行法官向李某住所地法院发去了委托执行函,但不久住所地法院回复称李某家中确无可执行财产。当法官如实将情况告知刘老汉时,刘老汉当场掩面痛哭起来。原来,刘老汉今年已年逾六旬,不但自身患有疾病,无法挣钱养家,膝下一双儿女也因都是先天性聋哑人,常年待业在家,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瘫痪在床,需要照顾。原本家里就靠妻子做点小生意艰难地维持生计,而这场车祸更是使这家人的日子变得举步维艰,无法生活下去了。

 

了解情况后,为帮助刘老汉一家尽快恢复正常生活,执行庭立即启动了申请执行人救助程序,快速办理了相关调查、申请以及审批手续,不到一周时间,刘老汉就收到了法院送来的5万元专项救助金,一家人生活的希望又被重新点燃!

 

“对因案件难以执行而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及时的救助,不仅是保护社会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需要,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相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如是说。

 

2007年以来,该院经过近4年的努力和探索,已初步建立起了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救助的申请范围、案件类型、金额标准、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操作流程。

 

同时,该院努力开掘救助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捐款,通过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以保障申请执行人救助专项基金始终充裕。截止目前,该院已为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救助金逾150万元,为近50户困难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