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中院展开了一场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头脑风暴”和司法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讲座、法官论坛、方言培训、法官导师“传、帮、带”等活动,将司法为民的价值观融入法官的思想中,根植在法官的心底,落实到法官的行动中。

  转变理念 让认识在碰撞中升华

  日前,一场围绕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展开的“青年法官论坛”在苏州中院举行,可以容纳一百余人的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女法官刘思萱讲了一件印象深刻的事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一对老夫妇与保险公司发生养老保险支付纠纷。双方争议涉及到的金额是一千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争议金额一千元,但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当天,老夫妇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很有情绪,法官刘思萱见此情况,转而和老夫妇拉起了家常,这才知道,老夫妇下岗多年,经济困难。为了二审开庭,他们一大早就坐最便宜的大巴车再转公交车到了苏州中院。中午,他们连饭都没有舍得在外面吃,坐在法庭外的花坛边每人吃了一个从家里带来的粽子。而他们坚持认为,二审是保险公司要打官司的,保险公司应承担他们二审来回的路费,大约两百元。

  在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想法后,刘思萱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险公司最终同意额外支付老夫妇两百元,而案件也在融洽的氛围下调解结案。

  刘思萱向同事们感慨地说:“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法官接触的大多是职业法律人,因此可能忽视了对一些当事人真实生活状态的关注,对他们纠纷背后的艰辛与焦虑有时难以体察。一两百块钱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他们来说却很重要。”

  该院政治部副主任刘冬梅介绍,目前该院40周岁以下的干警已达半数以上,因此青年法官群众观念的树立是此次大讨论活动的“重头戏”。为了提高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苏州中院专门制定了青年法官培养计划,出台了新进人员到基层锻炼、初任法官导师等制度,并定期组织青年法官论坛等活动,帮助他们尽快熟悉苏州社情民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扎根基层 让法槌在村头敲响

  巡回办案进普通村民家,这对苏州中院来说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近日,该院民四庭法官朱婉清来到张家港一个村民家中,处理一起充满家庭矛盾的房屋确权纠纷上诉案。

  这是三兄弟之间争夺房产的相持战,各方都埋怨老母亲分房子有偏心,都不愿赡养母亲,同时,兄弟、母子之间的矛盾也掺入了一些亲戚的指责和纠纷,本该一家亲的和睦关系渐渐添了不少“死结”。

  法官朱婉清召集老母亲和三个儿子围坐一张圆桌,让各方轮流对房屋分割进行举证并辩论,整整一下午,基本事实和相互观点都非常清楚,各方在法官的建议下,同意一揽子解决老母亲的赡养问题和今后的继承问题。母子四人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事后其中一名子女对朱法官说:“今天你们法官来了,终于解开了我们的心结。”

  朱婉清深有感触地对此说:“对于农村基层群众之间的一些矛盾,只有情、理、法并用,才会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简单运用法律去判决,不仅纠纷彻底解决不了,还会因法律术语过于专业让群众与法官产生距离感。”

  2008年以来,苏州全市法院借助“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平台,共开展巡回审判9738次,接受法律咨询群众34300多人次,举办法制讲座522场。今年上半年,省委常委、苏州市委蒋宏坤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李小敏书记分别视察了虎丘法院华通社区巡回法庭和张家港法院南丰镇综治中心巡回法庭,对巡回审判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如今,包括巡回审判在内的“和谐共建”活动已经成为苏州法院落实司法为民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块金字招牌,目前全市参与共建的单位已达330余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采访中,一位老村官说,“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等工作方式,方便快捷地化解了纠纷,也了解了群众的需求,拉近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沟通了感情。”

  释法明理

  让信任在互动中增强

  “我是名听力残疾人,办事特别困难,在我遇到的法律工作人员中,中院法官是目前为止最有耐心的一个,特以此表示感谢。”这是一起案件中败诉的当事人孙某给苏州中院法官包刚感谢信中的一句话。

  孙某患有严重听力障碍,与兄弟之间因房屋所有权归属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孙某的信任,虽然最终维持一审判决,孙某仍然表示理解。

  据了解,苏州中院审理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认可的情况越来越多。近年来,如何问需于民、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是苏州中院党组一直思考的问题,也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如院领导定期下基层驻点调研、在机关大院设立意见箱收集诉讼当事人的“不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媒体座谈会听听记者们的说法等等。

  据省高院委托省统计局开展的全省法院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苏州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其中增幅一项已连续两年居全省法院首位。今年年初,苏州中院还被评为苏州市2010年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

  如今,“审判是服务、法官是公仆”、“公正、高效、亲民审判是最好服务”的理念已经成为苏州中院广大法官的内心誓言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