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路遇求助好心帮忙 被骗入车库惨遭强奸
作者:何梦丹 发布时间:2015-08-13 浏览次数:764
8月11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男生强奸未遂后杀死的新闻让我们所有人都痛心不已。很多时候,我们总免不了要单身一人在外,尤其是夜晚自己一个人外出或回家的时候,女性朋友更是要小心!小心!更小心!了。在祈祷此类悲剧不再发生的同时,虎丘法院法官通过以下案例,总结了几大“女性必须知道的安全守则”,希望广大女性能从中得到一些警示和防范。
Tip1:不要和网友去指定地点赴约
年轻女孩涉世未深,从湖南来苏州见网友,不料却遭遇“坏”叔叔,险些失身。
17岁的被害人小张系湖南人,几个月前在QQ上与一名叫俞海洋的“帅哥”谈起了恋爱。对方自称在苏州上大学,看到对方传来的照片,相貌堂堂,小张动了心,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今年初小张考试一结束就来苏州与俞海洋见面。而现实版的俞海洋实际是将近40岁在工地上打工的陈某。陈某考虑自己年龄较大,网上留的是假照片,怕小张见到后不愿意再与其交往,便假借俞海洋叔叔的名义去火车站接她,并将其带到虎丘区马涧商业街上的一旅社内休息。待小张熟睡后,按捺不住的陈某欲图不轨,前去摸小张的胸部。小张惊醒后激烈反抗,陈某遂对小张拳打脚踢,强行拉其裤腰带。小张挣扎着想逃出门,却因用力过猛将门把手都拉断了,也没把门打开。幸好此时,旅社老板娘听见屋内吵闹厉害前来检查。趁老板娘开门之际,小张趁隙逃出了旅社,慌忙报警。陈某当天即被抓捕归案,其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虎丘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法官提醒:网络是虚拟世界,交友比现实交友缺少真实性。年轻人涉世未深,在网络上交友需谨慎,不仅要注意辨别对方的素质和品格,见面也最好在公共场所。
Tip2:夜晚或凌晨独自外出不要理会陌生人
案例:女孩路遇求助好心帮忙 被骗入车库惨遭强奸
2013年5月12日早上5点50分,22岁的外来打工妹小蕾从男朋友的暂住地出来上早班,这条上班之路小蕾已经走过了无数遍,可是这一天,却出现了意外。
就在小蕾经过23幢楼下时,车库窗口里探出了一个男子,笑眯眯地对她说:“美女,我钥匙掉在柜子下面了,一个人拿不到,帮我拿一下好不好?”善良的小蕾压根就没有想到,等待自己的是一个足以让她一生难忘的噩梦。刚走进车库,男子就将小蕾一把拉了过去,并将门牢牢关上。一阵威胁打骂之后,该男子用绳子将小蕾“控制”住,并将她包内的财物占为己有。一阵捣鼓之后,该男子强行将小蕾强奸,并以裸照和录像威胁小蕾不准报警并准备好一万元。事后,警方立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通过细致排摸,很快确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当天中午,警方就在高新区一网吧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李某交代,5月初,他从工厂离职后想回老家,但手头没多少钱,于是便寻思着先租一个地方偏僻的车库,把女孩子骗进去,抢点钱。5月11日,李某用假身份在虎丘区某小区租了一个车库,还准备了作案用的胶带和绳子,便开始物色作案对象。本以为还要过几天才会有目标上钩,谁知,第二天早上刚醒来,李某就看见了从其门口经过的小蕾,便用之前想好的台词和小蕾搭起了话,通过假意寻求帮助,将小蕾诱骗进车库实施强奸和抢劫,并拍裸照和视频威胁被害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李某自以为很安全时,警方就将其抓获了。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提醒: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有些人却利用别人的善心成就自己的罪恶,实在是可恶至极。同时,提醒广大女性,深夜或者凌晨尽量少出门,要避让一些故意搭讪的陌生人,提高安全意识。
Tip3:门外有声音不要贸然开门
案例:酒后85后厨师 欲强奸洗碗阿姨
被告人孙某是某粥店的一名85后厨师,2月一天的晚上和同事下班后一起外出吃饭喝酒,兴致起了,不知不觉几瓶黄酒下了肚。酒足饭饱的孙某回到出租屋后,看见女同事侯某的房间灯还亮着,于是就前去敲门。开门的是李阿姨,该粥店的一名洗碗工。见侯某不在,孙某就和李阿姨攀谈了起来,并提出当晚想睡在李阿姨房间的请求,李阿姨答应了。谁知,关灯后,孙某借着酒意竟起了色心,爬上了李阿姨的床,开始对李阿姨动手动脚起来,并强行逼迫李阿姨与其发生性行为。李阿姨见状,边挣扎边劝说孙某,说自己都可以当他妈妈了,这样做会毁了他的一生。得到劝说后的孙某并没有停止强奸的念头。眼见自己就要晚节不保,急中生智的李阿姨于是提出想上厕所,得到允许的李阿姨慌乱中跑了出去并报了警。见李阿姨许久未归,孙某急忙穿上裤子跑下楼,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了个正着。如今,面对法律的制裁,孙某后悔不已,声称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了。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法官提醒:不管是住在家里还是租住合租房,对陌生人叫门,要提高警惕,坚决不给其开门,这样才能有效将不法分子挡在门外。不给坏人留可乘之机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