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朋友间相互借钱,一般很少需要担保和抵押,双方靠的是彼此间的信任,都遵循着“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规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些人在借钱之后,以各种理由逃避归还;也有些人借出钱后,在别人归还之后,还死活不认账,以此为由继续追款。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存在,导致原本清晰的一笔账变成了糊涂账,也就闹出了很多扯不清闹不明的关系。不久前,高邮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糊涂账”案子。

  官司

  因为糊涂账

  朋友反目上法庭

  宋强和许文伟都是高邮人,两个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算太久,但因为接触比较多,相对来说还算熟悉。平时,许文伟缺钱的时候,会找到宋强借一些,而事先,双方都会约定好借钱的利息和还款的期限。

  从2010年到2012年两年的时间里,许文伟多次从宋强那里借钱,其间虽然也还过一部分欠款,但没过多久又再次借了,一来一往,双方之间原本清晰的账目变得糊涂起来。

  本来按照约定,双方会在2013年左右的时候清账。可到了该清账的时候,双方却发现,他们手里计算的数目和对方手里的数目根本就不一样。许文伟认为,自己加上还给宋强的钱,总共只欠了20万。然而,宋强却说,许文伟前前后后欠了他40万元。

  双方之间的差距达到20万元,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宋强将许文伟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40万元本金和利息。

  原告

  对方欠我40万元,有欠条

  法庭上,宋强拿着一份许文伟亲笔书写的欠条,上面清楚的写着,许文伟欠宋强40万元。

  宋强解释说,他和许文伟是很早就认识的朋友,许文伟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就以家庭投资为理由,先后向他借钱,双方借钱既有通过银行转账,也有通过现金交易。

  在2012年7月份的时候,宋强和许文伟进行结账。这时候,许文伟前前后后共欠下了宋强40万,于是,在宋强的要求下,许文伟给他打下了一张40万的欠条。

  除此之外,宋强还向法庭提供了他给许文伟打钱的银行记录,前后一共是29万多元。宋强要求,许文伟按照欠条上的欠款还钱,同时,按照相应的法律,许文伟的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

  被告

  我欠对方20万,写欠条是被胁迫

  对于宋强提出的要求,许文伟辩解称,他和宋强其实并不熟悉,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许文伟说自己因染上赌博的陋习开始向宋强借钱,并且宋强当时提出的是10%到15%的高额月息。

  许文伟说,从2010年到2012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自己前后向宋强借下了20多万元,期间还过12万元,后来实在没有钱还给对方,“宋强就找到人胁迫我签下了那张欠条。”

  许文伟还表示,在借钱期间,他和宋强都是电话联系,然后通过银行转账。对此,许文伟向法庭提供了他和宋强的通话和短信记录。

  同时,许文伟的妻子也当庭辩称,自己和许文伟已经离婚,许文伟是因为赌博去向宋强借的钱,也就是说,自己不会和许文伟共同承担债务。

  判决

  夫妻共同偿还29万元

  双方因为这些问题在法庭上争论不休,谁都没有让步的意思。

  法庭经过调查认为,宋强和许文伟在两年的时间里借贷汇款达到几十次之多,而双方最小的一笔汇款钱数是1000元,最多的一笔是40000元,从双方的短信记录等证据可以表明,双方之间习惯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汇款。同时,宋强对于现金借给许文伟的时间、地点也都说不清楚,也不能提供其他人证物证,因此借款40万元除去银行汇款的29万元外,其他的不予承认。

  另外,法庭还认为,许文伟在借钱后与妻子离婚,故对许文伟妻子不承担责任不予采纳。

  最终,高邮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许文伟和妻子共同承担欠下的29万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原告宋强不服,进行了上诉,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亲友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每年法院都会受理一大批类似的糊涂账案例。那么,亲戚朋友之间借钱该注意些什么?怎么才能规避这些糊涂账?对此,法官为你支招:

  1.借钱时立下借据,借据要将借款时间、地点、金额、借款人双方的身份信息都要写清楚。

  2.交付时保留证据,只是简单的借条并不能够证明借款的存在,这时候还需要交付的凭证。银行的转账记录是有力的凭证,除此之外,现金交付还可以找来信任的中间人或者录像等凭证。

  3.三种利率法院不承认:借款双方约定利率,然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4倍;复利借贷;借款时同时预扣利息。

  4.必要时做担保,除了上述外,在借款时可以让借款人做出担保,其中包括抵押和保证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