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某乡镇一事业单位的几名工作人员,因为不甘于平稳的收入,开始相互勾结进行贪腐。3年的时间里,几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工程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资金70余万,并将赃款通过“年终奖”等形式进行瓜分。不久前,高邮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一贪腐案进行审理,三人也因为他们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惩戒。

  不甘平庸,几个人合谋“生财之道”

  刘才茂是高邮人,如今已经过了知天命年龄,20多年前他来到高邮市某乡镇就职于某单位,当时可谓是意气风发,凭借着年轻的激情和干劲,他很快从一个办事员升至这个单位的一把手。然而,在调任这个职位20多年后,他的职务仍旧没有变化。慢慢地,老刘也就养成了怠慢消极的态度。看着身边的人在各行各业都干得风生水起,刘才茂有时候也想着能不能想办法弄点钱?

  抱着“手中有权,不用作废”的想法,刘才茂准备利用权力“捞一笔”。在一次闲谈中,他和下属王辉、赵春贵两人交换了一下想法。两人比刘茂才小几岁,平时是刘才茂的部下,算得上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嫡系,三个认为该捞的时候还是要捞一笔。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同谋“生财之路”。

  虚报工程发票,空手套白狼

  老刘所在的单位有一个专门负责乡村水利建设的项目部,虽然是项目部,但所有的工作还是老刘他们几个人负责。

  项目部每年都接到一些工程任务,中央会陆续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疏浚等。施工前,项目部会对实际花费进行前期评估,上报后上级再下拨工程项目资金。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项目部会在当地找施工队施工,最后开具收票,项目资金再拨款到施工方的手里。

  老刘看到其中有利可图,这个过程具体实施都是他们几个人在弄,现在几个人统一口径,也就没人知道了。于是,2011年,老刘就上报了辖区本不需要疏浚的河道。在进行项目评估之后,老刘又找到自己的哥哥所在的工程队,给自己开一张收据,然后再把工程款象征性地打给对方再拿回来,这样一来一往就把原本用于疏浚河道的公款,变成了个人的私款。

  因为施工方包揽工程需要有求于老刘他们,所以对于老刘他们提出开收据的请求,也帮助他们办了。就这样,靠着手里的权力,老刘等人相继以清障保洁、清运垃圾费等手段,上演了一出出“空手套白狼”的戏码。

  越做越大,三年来贪腐七十多万元

  2011年春节,刘才茂等人将一年来骗取的钱财归置到一起,然后以年终奖的名义瓜分了。

  拿着沉甸甸的钞票,几个人的脚步也开始轻盈起来。这钱来得很轻松,也很快,要是弄得好的话,都快赶上平时的工资收入。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个人不仅对疏浚过的河流进行虚报,有时候还让施工方多开工程款,然后再从中谋取暴利。

  几个人配合之下,这条“生财之道”越做越熟练,同时也越做越胆大。截至案发时,三年多的时间里,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侵吞了国有资产达70多万元,这些资产被侵吞之后,几个人按照官阶高低进行瓜分。一般情况下,老刘获利最多,三年来他一共侵吞了20多万元。

  然而,正当三人为他们的行为窃喜的时候,他们侵吞公款的事情却一点点败露开了。

  合伙人铁窗内“团聚”

  去年6月,正在参加一个会议的刘才茂被纪委工作人员突然带走。接下来他的下属,王辉和赵春贵等人也相继被隔离调查。

  面对纪委的调查,刘才茂等人知道已经无力回天,主动交待了自己贪污的事实,并且退出了侵吞、骗取的赃款。近日,刘才茂等人贪污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市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才茂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王辉和赵春贵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刘才茂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分别判处王辉和赵春贵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