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没钱就动起了坏脑筋 两小伙抢劫超市
作者:张金花 发布时间:2011-11-09 浏览次数:378
电影《夜?店》讲的是几个贼在抢劫一家超市时发生的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喜剧故事,但在现实生活中,抢劫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悲剧。两位安徽来吴的小青年,因为手头紧动起了抢劫超市的念头,结果双双被判刑。
小李和小陈是同乡,而且同在安徽的一家酒店打工。小李此前曾在吴江盛泽的工厂打过工,今年三月份的一天,小李跟小陈提议一起到吴江盛泽这边耍耍,再弄点钱花花。小陈贪玩心切,就一口答应下来了,二人也没跟打工的酒店请假径行乘大巴到了盛泽。
两人身上本来就没带多少钱,加上车费、吃住等开销,很快就囊中羞涩了。于是小李提议去找家超市抢点钱,说反正在这里也没什么人认识,抢完就跑。小陈一口就答应了。在抢之前,两人还做了“精心”的准备:买了两副口罩,两副手套,两顶鸭舌帽,一把水果刀,完全学着影视片里的情形各自装备起来。当天晚上九点多,两人窜至盛泽乡下一家小超市,乘当时店中没有顾客,门外也没有行人之际,小陈先进超市,在货架之间走来走去,假装选购商品,趁机持刀控制了正在里面理货的老板娘,小李则在收银台威胁男老板将钱交出来。因为害怕有人进来,小陈把老板夫妻关在超市里间的卧室里,慌乱中,小陈还将老板娘的手臂划伤。小李则把收银台里面的整钞零币约2000余元全都装在自己口袋里,期间有顾客进来,小李还假装店员很淡定地卖给对方一包香烟。拿到钱之后,两人把店主夫妻反锁在卧室里,然后和小李匆忙逃逸。
被关在卧室里的超市老板很快挣脱,跑到门口大喊“抢劫了”,适逢联防队巡逻经过,小陈跑了没多远就被抓获,小李也在事后被抓获。由于小陈是未成年人,他家属又代为退赔了赃款,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小李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