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意识淡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并为此付出了获刑的代价。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朱某等15名被告人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均被判处缓刑。

 

2011327日,被告人朱某认为阜宁县益林派出所在处理其亲属意外死亡一案中不作为,便召集其他14名被告人将派出所电动大门晃开,一起冲进派出所,追打民警,并打砸办公设施,致派出所两个多小时无法开展正常工作。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