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拿着包含“高利”的70700元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钱某立即还钱,经与法官一场激烈的现场较量后,主动放弃了高额利息。近日,高港法院顺利调解了一件涉及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案件。

 

吴某经营者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开公司之余也做些“放贷”的生意。去年,急需资金周转的钱某找到吴某商谈借钱之事,双方谈拢并约定了高额的利息,心急的钱某在收到钱后给吴某出具本金加上高额利息的借条,今年年初吴某又按新的利息重新让钱某出具了70700元的借条。高额的利息使钱某无法如期偿还,吴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向高港法院起诉。高港法院速裁何法官细心发现了该多了700元的借条可疑之处,在庭审中侧重询问了原告该70700元借款的详细经过,被告辩解说是年初钱某到他汽车租赁公司借的钱,这钱是自己从家里拿的,当时爽快的答应借钱给钱某是因为以前借过钱给钱某,钱某如期还款的比较守信用,但是哪天借钱给钱某的记不清了。但面对何法官步步逼问,吴某早已满头大汗,回答迟钝,但他还得把这个故事继续编下去,当问及这个70700元的利息构成时,吴某说利息是7000元,但是没有写到条子上,刚刚说完吴某就后悔了,因为这条子上尚有700元,为什么7000元的利息就不能写进去,此时已漏洞百出。何法官看时机成熟,趁吴某心慌意乱的时候让其提出了调解方案,吴某自知理亏表示自己只要把本金要回来就行了,借条里面高额利息自愿放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有“零头”高利贷案件。放高利贷者往往要求借款人把借款的本金、高额利息出具在一张借条上,使法官难以分辨真实本金数额。审判人员应当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出借人资金的具体来源等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