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为我们追回了养老钱”,当我院执行法官将工资送到74岁高龄的退休工人张某手中时,老人拉住执行法官激动地说出上述话语。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特案特办,仅用10天就为15名退休老职工追回拖欠一年之久的退休金。

张某退休前系新沂市新安镇黄沙公司工人。19886月他与其他14名工人办理了退休手续,20018月公司的主管机关新沂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黄沙公司清算组。200112月黄沙公司与15名申请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按买断工龄的方式予以补偿。200515名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其签订协议无效的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后向我院起诉。我院审理认为,该协议以买断工龄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违反了《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结算退休金的有关规定精神,所签协议应属无效。于是判决被告黄沙公司清算组自200510月起按月支付原告工资。但一年来被告未履行义务,15名老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针对15名申请人年事已高,最大的已84岁,年龄最小的也已69岁,且有的患有严重疾病,有的孤身一人,情况十分困难的现实。采取急事急办,多次与被执行人的主管机关协调,并拟对公司清算组的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如数将拖欠的工资交到了法院,并表示今后工资按月发放,决不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