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全力维护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作者:夏春海 胡正义 发布时间:2007-07-02 浏览次数:1455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自觉强化服务意识,突出为农民、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维护稳定,突出打击重点,严惩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把打击犯罪作为保护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农村中的村霸、路霸等邪恶势力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3年来,共审结该类案件156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破坏电力、水利设施、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分子和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害农民的犯罪活动的打击。3年来,共审结该类案件26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保护了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加强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加大疏导调解力度,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3年来,共审结刑事自诉案件216件,法院主持调解和自诉人自愿撤诉的190件,判决26件,无一矛盾激化,促进了农村的安定团结。
二是围绕促进发展,突出保护重点,强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意识。把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消除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切实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以及涉及乡镇企业等案件,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保障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繁荣和城镇化进程。近3年来,共审结该类案件162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切实审理好涉农民群众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为农民群众安心生产、生活提供法律保障。3年来,共审结该类案件4125件,维护了公道,弘扬了正气。针对近年来农村合作基金会出现的兑付困难现象,主动为基金会回收贷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帮助回收贷款,帮助办理立案手续,免收有关费用,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起诉的案件,快审快结,并多次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为基金会执结案件123件,回收贷款 435.85万元,为基金会清理债权债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缓解了兑付压力。
三是围绕宣传法制,突出服务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召开公判大会、巡回办案、以案讲法等方式,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定期对农村民情信息员、民事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调处民事纠纷;到学校、企业进行法制讲座,与当地电视台联办《案与法》栏目,展现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近3年来,该院共召开公判大会4次,巡回办案577起,指导调处简易民事纠纷1120起,举办法制讲座31场次,与电视台联办节目21起,为辖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使弱势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3年来,共为农民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1.5万元,使一批因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众依法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