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强化三项意识落实《若干规定》
作者:倪小涛 陈婷 发布时间:2007-06-29 浏览次数:1096
一、增强学习意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意义
全庭干警必须始终坚持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能就规定学规定,应当将规定的内涵与《廉政准则》、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等党内规章制度相结合,将规定的实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将规定与相关的刑事法律、司法解释相结合;深刻领会实施该《规定》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八项禁止性规定的具体内容,熟练掌握对《规定》所涉及违纪行为的党纪处分依据,切实从思想上增强自我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增强廉洁意识,坚决贯彻执行《规定》的具体要求
全庭干警应当不断加强自律措施,严格遵守法院干警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自己八小时内外行为,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守住小节观、初次观、节日观、亲友观,克服特殊心态、侥幸心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增强管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将《规定》落到实处
立案庭将切实领会丁秉华书记在贯彻实施《中共中纪委若干规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警,优化管理。以干警自我监督为主,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并举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拓宽干警廉洁自律的工作领域,从源头上加大对治理腐败的力度,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