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627,江苏建湖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周密部署,成功扣押了11辆正在营运的城市公交,没有影响到市民的出行。

2003年,建湖县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成立了城市公交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疏于管理,加之公司的股东唯利是图,矛盾重重,经常造成公交车辆停运。2006年,该县政府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均未奏效。于是以建湖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起诉该公司,要求终止经营权,补交应上缴的管理费96万元,建湖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被告的股东未自觉履行,原告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积极依靠县委领导和县政府支持,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使30多辆公交车平稳过度由新公司接管,对拒不履行的另外11辆营运车进行依法扣押,同时,立即安排该县陆运公司派出相同数量的农用车进行替代营运。在强制执行扣押车辆时,均在终点站进行实施,只要车上有一名乘客都要等到乘客到站点后才强制扣押,从而让市民正常出行受到各界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