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扬州中院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贯彻中纪委、省市纪委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精神。会上,扬州中院徐军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就贯彻实施《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列出的八种权钱交易形式和认定这些违纪行为的具体政策界限,是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要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实施《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贯彻落实《规定》精神。要及时传达贯彻,确保将《规定》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落实贯彻《规定》的良好氛围。要落实工作措施,将《规定》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在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中,精心组织,敢于牵头,善于协调,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措施,检查全院各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要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对每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总结、及时报告,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向组织报告情况。中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各部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警根据《规定》的要求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党员干警中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630日前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各部门、各支部要教育和督促存在问题的干警,在《规定》要求的时限内主动向组织上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查处这类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核查党员干警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既要核查已经交待的问题,又要核查实际纠正的情况。认真排查信访举报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会议结束前,扬州中院赵荣生副院长就贯彻落实《规定》的有关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