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三个共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次数:242
丹阳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开展“三项共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庭基共建”活动。民一庭、人民法庭与辖区镇政府、基层村组织、派出所开展和谐共建,指定法官挂钩联系。去年,共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基层组120余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民生利益的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9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建议80余次。
开展“法企共建”活动。与相关企业建立联络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指导与帮助,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与丹阳市眼镜商会、汽车零部件商会等五大行业协会建立定向联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知识熟悉、沟通渠道畅通的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纷争。去年,共借助各类行业协会解决纠纷163件。
开展“诉警共建”活动。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深化诉警对接机制,共同探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前处理,统一责任认定、法律适用和鉴定标准,减少纠纷解决的环节和程序,实现道交损赔偿案件处理的“便捷、有效、零成本”,去年,共参与处理诉前交通事故纠纷962件,处理成功75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