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丁仁华 发布时间:2007-06-19 浏览次数:1730
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型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确保廉洁司法。
一、多打“预防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教育引导人。一是强化荣辱观教育,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亲和力,倡导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司法风气的形成。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三是强化党纪法纪教育,围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教育干警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以法办事,决不盲目蛮干。四是强化优良传统教育,围绕“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到工作中要精打细算,讲求实效。
二、设置“防火墙”,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人。一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该院实行干警每季度报告一次个人重大事项。二是实施廉政谈话制度。主要包括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三是建立干警述廉评廉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四是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拍响“惊堂木”,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以查处警示人。该院对存在违法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司法不廉洁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毫不姑息地进行党纪政纪的责任追究。同时纪检监察室与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探索建立“从案到人”和“从人到案”的互动监督机制,通过对案件的审查发现干警有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及时通知纪检监察室对该干警进行调查;纪检监察室在处理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时,发现干警在案件处理中确实存在廉政问题,通知业务庭对其审理过的其他案件进行审查,或者监察室在接受投诉中,发现某个案件确实存在问题,通知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进行审查。从而避免审监庭查案、监察室管人的局限性,实现查案和管人的良性互动。
四、常念“紧箍咒”,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以监督制约人。一是在内部监督上把纪检监督与审判监督有机结合。在审判环节实行流程管理,落实审限跟踪和警示、超审限案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有效地防范审判权、执行权的滥用。二是在外部监督上全面推行审判公开。通过落实公开庭审、公民旁听、新闻报道等措施,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全面贯彻审判公开制度。三是把院内监督与院外监督有机结合。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听取监督意见建议,查找干警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把纪检监督与信访监督有机结合,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工作流程,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线,促进公正司法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