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泗洪法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司法关注民生的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力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司法为民,心系民生

 

泗洪法院把有无“为民”的观点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价法院得失的唯一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201112724个农民工在泗洪法院立案庭顺利拿到某建筑公司拖欠的103130元工资款,纷纷称赞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做得好,感谢法院在春节前帮他们要回了血汗钱。仅2010年全年,泗洪法院成功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17起,帮助9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16万元。

 

2010年年初以来,泗洪法院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缓、减、免诉讼费案件13件,标的达10.2万余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元,切实保证经济确实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了一批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及物业管理纠纷、供用热力纠纷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案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成功解决了界集29名农民的群体性土地流转案件及涉及30余名职工权益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便民,服务民生

 

“便民”是以人为本、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泗洪法院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便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2010527,双沟法庭庭长陈功亲自为李某送去道路交通事故赔款37800元,让这个卧床不起的老人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泗洪法院深入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农村巡回法庭对发案率高、影响较大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开发区巡回法庭简化审判程序,建立畅通无阻的园区案件诉讼绿色通道,积极化解经济纠纷。

 

该院积极开展司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以“看的见的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深入推进庭审活动“三同步”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提出司法建议、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最大程度的减少社会管理风险;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和谐司法,保障民生

 

“天下和顺在民安”,司法的意义为了推动社会和谐。泗洪法院注重用“和”的方式达到“案结事了”,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出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意见,形成全院化解纠纷“一盘棋”,全年调解案件1457件,调解成功率达90%

 

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无诉讼村居活动,强化人民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实现法官下沉,实行法官到乡镇综治中心接待和驻庭制度。人民法庭定期召开矛盾工作通报会,向党委政府通报、反馈信息工作,推动了矛盾化解工作的纵深发展。

 

该院通过强化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自20085312010年底,泗洪法院利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执结案件1451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23.4%,执行标的额两千余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泗洪法院以执法办案为主线,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关爱民生,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百姓满意,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