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服务大局谋发展心系民生促和谐
作者:杨洁 发布时间:2011-02-16 浏览次数:286
2010年,泗洪法院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司法关注民生的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力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司法为民,心系民生
泗洪法院把有无“为民”的观点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价法院得失的唯一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010年年初以来,泗洪法院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缓、减、免诉讼费案件13件,标的达10.2万余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元,切实保证经济确实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了一批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赔偿、房屋买卖纠纷及物业管理纠纷、供用热力纠纷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案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成功解决了界集29名农民的群体性土地流转案件及涉及30余名职工权益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便民,服务民生
“便民”是以人为本、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泗洪法院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便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该院积极开展司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以“看的见的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深入推进庭审活动“三同步”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通过向有关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提出司法建议、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最大程度的减少社会管理风险;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和谐司法,保障民生
“天下和顺在民安”,司法的意义为了推动社会和谐。泗洪法院注重用“和”的方式达到“案结事了”,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出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意见,形成全院化解纠纷“一盘棋”,全年调解案件1457件,调解成功率达90%。
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无诉讼村居活动,强化人民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对接,实现法官下沉,实行法官到乡镇综治中心接待和驻庭制度。人民法庭定期召开矛盾工作通报会,向党委政府通报、反馈信息工作,推动了矛盾化解工作的纵深发展。
该院通过强化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自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泗洪法院以执法办案为主线,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关爱民生,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百姓满意,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