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三项措施助力社会组织调解工作
作者:江东 发布时间:2011-11-08 浏览次数:250
宝应法院在审执过程中发现,由社会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缺乏强制力、执行力,使其在社会矛盾化解上遭遇瓶颈。对此,宝应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助力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打造联席平台,构建调解合力。该院先后与消协、妇联、社区、仲裁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起各部门“多对多”的联动机制,形成以法院为核心的社会矛盾化解平台,有效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矛盾化解合力。
健全培训机制,提高调解员质量。通过授课、座谈、研讨等互动形式,增强对从事社会调解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实现矛盾化解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发挥审判职能,维护调解成果。对社会组织依法调解形成的协议,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及时予以确认或以判决方式依法予以维持,保护其调解成果,树立其调解权威,为社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