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作者:马娟 发布时间:2007-06-14 浏览次数:1356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采取“五项保障”措施,使该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受到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
机构保障。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的指示精神,将人大联络办公室正式更名为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仍然由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做专职联络员,一把手院长亲自过问。
制度保障。该院于近期出台了《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实施意见》,补充和完善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法院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来信登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等。
思想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宗旨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作风保障。该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代表、委员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始终保持热情、务实、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好联络工作。
纪律保障。强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权利、不支持、不协助甚至阻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代表职务、不接受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监督、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干警,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