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刘华 发布时间:2011-11-08 浏览次数:634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公正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准确地将法律适用于各类案件,使裁判结果体现公平正义,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司法公正,既需要从内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也需要从外部完善机制、改善环境。就法院自身而言,主要是靠管理出公正,靠公开促公正,靠素质保公正。
——加强审判管理,以制度创新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和完善定案把关机制。不断完善承办人、合议庭、审判长联席会议、院庭长会、审判委员会多级定案把关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准确率保持高位运行;建立健全大要案件处理机制,成立大要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实行扎口管理,对大要案件建立台账、定期排查、及时上报、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大要案件处理水平。坚持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督查机制。坚持完善案件月度评查、发改案件季度分析通报、被发改案件督查等制度;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除了审判案件,将执行、鉴定、信访案件也纳入质评范围;对被二审、再审程序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逐一进行评查,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和完善审判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三比三看”办案竞赛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文书评查制度,对法律文书中的错漏,每月进行一次通报,通报到案,通报到人;严格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被发改的,对持错误意见的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审委会委员分别追究责任。
——加强司法公开,以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扩大公开范围。以程序公开为切入点,立案、审理、宣判、申诉、执行、听证、委托鉴定等各个环节全面向当事人公开,使整套司法流程都公开透明;凡是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进一步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率,让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提高司法公信力。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和完善全市法院每月一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参观法院,旁听案件,进行座谈,接受社会各方面“零距离”的监督;建立“网上法院”,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查询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程,方便当事人和群众咨询、投诉。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网络互动平台建设,建立“淮安法院”新浪微博和腾迅微博,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网上直播,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完善网络阅评员制度,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有质疑早回应、早消除。
——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进一步解决好法院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理念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的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端正司法态度,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五个一”学习培训活动,组织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业务能力。大力实施“122”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步伐,用5到10年时间,全市法院形成以10名博士、20名审判业务专家和200名法律硕士为骨干的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审判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争创“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和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健全部门内控机制、执行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着力强化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和防控。加强违纪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判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