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云港市连云区、灌云县法院被命名为2008年-2010年度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至此,该市中院和七家基层法院均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中新浦区法院、海州区法院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年来,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适当延伸维权触角,不断推进青少年审判事业发展,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审判工作是连云港法院的一项品牌工程,从1988年底开始探索少年审判工作。2007年7家基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实现独立建制。今年7月,连云港中院联合该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禁止令的实施意见》、《关于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庭审理》,三个《意见》全面贯彻了对失足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个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和审前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侦查、起诉、审判、矫正等阶段的工作流程、任务要求及程序规范,为维权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准则。2009年以来审理涉少刑事案件1145件2244人;涉少民事案件1514件,将庭审教育贯穿于少年刑事审判的始终,使庭审成为失足少年人生中最难忘一课,最大限度的保障涉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最佳的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