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离婚补偿款获刑一年
作者:石立 发布时间:2007-05-29 浏览次数:1934
本网扬州讯: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蒋志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蒋志清已于
2006年12月,在蒋志清回家过生日时,执行人员找到了蒋志清,其称售房款已全部用于了赌博、嫖娼,现在他已没有能力给付补偿款。因蒋志清在法院执行期间,将卖房款任意挥霍,致法院民事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邗江法院将该案移送邗江公安局侦查。
本网扬州讯: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蒋志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蒋志清已于
2006年12月,在蒋志清回家过生日时,执行人员找到了蒋志清,其称售房款已全部用于了赌博、嫖娼,现在他已没有能力给付补偿款。因蒋志清在法院执行期间,将卖房款任意挥霍,致法院民事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邗江法院将该案移送邗江公安局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