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涟水辖区内共发生聚众斗殴刑事案件623人,其中有12名未成年人。2011年上半年,涟水辖区内已发生聚众斗殴刑事案件745人,其中有39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犯罪低龄化现象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有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存在着极大的不良隐患。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上半年,发生的7起聚众斗殴案件,有39名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普遍低学历、低收入,其中无业人员37人、学生2人。7起案件均系持械斗殴,无命案发生。被判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19人、被判处拘役的1人。

 

二、聚众斗殴犯罪低龄化成因和特点

 

1、犯意单纯,主观恶性小。由于多为未成年人,故易冲动好斗勇的天性极易引发聚众斗殴时间,这几起案件从产生犯意到犯罪实施,均未经谋划,犯罪导火索多为小摩擦、口角冲突或兄弟义气,犯罪过程简单,持续时间短。

 

2、自控力差,人数众多。未成年人单纯易冲动、江湖义气重、有勇好斗,自我控制力差,遇事不冷静,缺乏理智思考,有时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往往是听人一吆喝头脑一热就跟着上了。都是年轻气盛、身强体壮的年轻人,谁也不服输,两方各召集一批人,一言不合便互相追逐、殴打,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稳定。

 

3、持械斗殴、暴力指数不断攀升。这几起聚众斗殴案件都系持械斗殴犯罪。被告人纷纷携带木棒、钢管、刀具等凶器在商城、网吧、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公然斗殴。在混乱的斗殴过程中,无暇顾及他人,往往有被告人或者行人被打成轻微伤,影响恶劣。

 

4、低学历、低收入、缺乏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参与聚众斗殴的被告人中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生存技能,处于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生活目标的“三无”状态。经常结伙出入网吧、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玩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重“哥们义气”和“江湖地位”,无社会道德和家庭责任感,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不少被告人都表示从来不知道“打架”是犯罪。

 

三、聚众斗殴犯罪低龄化的预防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发挥好学校、媒体、法律团体、法律工作者、妇联、各级司法机关等社会各界的优势,将普法教育规模化、长久化、多样化。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学校与家长、司法机关等建立起联动机制,让普法教育常驻校园,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认识法律,更好地贴近法律。司法机关定期挑选典型案例组织公开的巡回审判,邀请群众旁听,发挥好“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案例的教育启发作用,增强案例宣传的效果和法律的威慑力。

 

二是切实发挥好家长的监管作用,尽好监护人义务。父母是孩子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老师,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家庭抓起,从孩子思想观念这个源头抓起。父母要从思想上正确引导,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帮助孩子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法律。单亲家庭的子女,父母更应多关心孩子,多引导孩子,让孩子健康幸福地生活学习,避免发生因家庭裂痕而造成孩子心灵扭曲的悲剧。

 

三是严格落实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矫治工作。社区民警要会同社区、村委干部和家长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另外,社区民警要在日常工作中依靠村居干部、治安信息员等力量,排摸掌握社区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动态,无业青少年的近期状况,以便评估、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教措施,避免这些孩子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着力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公安民警在网吧、网络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中,要严格督促业主严格执行网吧实名登记上网、禁止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等规定。做好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低龄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对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室的,可采用教育引导、建立联系登记簿,与家长沟通等方法,对其进行深入地教育管教,切实遏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

 

五是群策群力,联合协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各部门间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坚决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展势头。公安机关可与妇联、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单位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文化市场;坚决打击带有赌、毒、黄、黑性质的影视书刊的制造者、销售者、传播者;加大对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清除精神垃圾,补牢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缺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为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和民众和谐安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