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600万拒不履行 法院惩治老赖不手软
作者:李红云 徐海燕 发布时间:2015-07-20 浏览次数:445
“被执行人倪某拒不履行已生效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如下:将倪某拘留十四日。”日前,南通市港闸法院对一名出尔反尔,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据了解,此前倪某从申请人蔡某处借款650万元,却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法院为此解除了对倪某房产的查封以方便其向银行贷款,但倪某出尔反尔,拒不履行,港闸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归还欠款。
案情回顾 看老赖如何一步步练成
2013年12月4日,倪某因生意需要与蔡某签订了《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向蔡某借款650万元,借款期限为20天,以倪某名下酒店房产作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倪某并未能如约还款,蔡某多次索要,倪某未支付分文。无奈之下,2014年6月13日,蔡某向南通市港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倪某偿还本息合计770余万元。
港闸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倪某并不否认借款事实,表示愿意分期还款,并按年利率20%计算利息。双方遂自愿达成协议:倪某于2014年8月18日偿还100万元,剩余本息于2014年10月16日前付清。同时,蔡某放弃部分利息诉求。
得到了倪某的还款承诺,蔡某却未能得到全部欠款。倪某断断续续归还200万元后再次双手一摊,表示没钱了。2015年3月9日,蔡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本息610余万元。法院多次电话联系倪某,倪某依旧一味拖延,直到法院查封了其名下酒店的几幢房产,扣押了房屋租用方的部分房租后方才露面。倪某表示,目前资金周转紧张,只能先给付30万元,余款需要法院将查封的房产解封,以便其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偿还。看着倪某信誓旦旦的样子,蔡某再次相信了他,双方达成一份和解协议,在第一期30万元的还款到位后,他向法院申请解封了倪某的房产。然而,倪某再次“爽约”。
出尔反尔 失信老赖被拘留
面对这位屡次失信的老赖,案件承办人也是哭笑不得。经过查询得知,法院解封的那几幢房产没过多久就被倪某以600万元的价值抵押给了一个叫瞿某的个人,并且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面对申请人与法官的质疑,倪某振振有词:“抵押给瞿某就是要借钱还债的,只不过瞿某现在没把钱给我,所以还要再等几天。”承办人直截了当地告知倪某,作为一个多年的生意人,怎么可能在没有收到分文借款的情况下将如此大额的财产直接抵押出去。倪某无言以对。在接下来半天时间里,承办人耐心反复向倪某释明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但倪某不为所动。为彰显司法公信,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倪某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的行为,承办人当机立断,决定对倪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拘留14日,并郑重告知倪某,如继续抗拒履行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进了拘留所的倪某终于赖不下去了,据悉,截至今日,倪某已还款190万元,并书面承诺剩余本息在今年8月31日前付清,逾期将由法院拍卖房产。根据倪某表现,法院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