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犯张立安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罪犯张立安,男,汉族,1978年11月15日出生于江苏省泗阳县。

本院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2025)苏1323刑初165号刑事判决,以赌博罪判处罪犯张立安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张立安以其患有严重疾病(白血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张立安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讯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17,联系人:常法官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