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孟凡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本院(2024)苏0506刑初667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孟凡芳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后被告人孟凡芳提出上诉,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孟凡芳申请撤回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5刑终159号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孟凡芳撤回上诉。现罪犯孟凡芳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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