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欢欢,女,1987年8月1日生,汉族,住江西省余干县。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9月22日被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现罪犯徐欢欢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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