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吴进军申请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228
徐 州 市 鼓 楼 区 人 民 法 院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6)苏0302刑更4号
罪犯吴进军,男,1958年11月1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02195811172014,汉族,高中文化,退休工人,住徐州市泉山区民康园20号楼1单元402室。
本院于2026年3月3日作出了(2026)苏0302刑初53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吴进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案件生效后,罪犯吴进军因身体患有疾病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环东路48号,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人:刘晓璐,电话:0516-80282829)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