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关于罪犯王添荣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132
罪犯王添荣,男,汉族,1985年2月3日生,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安溪县。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1月23日,王添荣以其身患白血病、室性早搏、睾丸癌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王添荣,男,汉族,1985年2月3日生,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安溪县。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1月23日,王添荣以其身患白血病、室性早搏、睾丸癌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