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关于罪犯杨希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141
罪犯杨希茹,女,汉族,2003年7月23日生,中专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徐州市。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3月9日,陈艳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罪犯杨希茹,女,汉族,2003年7月23日生,中专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徐州市。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3月9日,陈艳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