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陈维暂予监外执行

立案审查公示

 

(2026)苏0508刑更6号

罪犯的基本情况:陈维,女,1985年8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092319850809292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紫微谷小区10幢503室,户籍地湖南省安化县江南镇旸二村密岩第五村民组。

本院于2026年3月19日作出了(2026)苏0508刑初29刑事判决,以罪犯陈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决在2026年3月31日生效。

2026年3月31日,罪犯陈维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已启动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姚法官、温书记员,68856127

 

  ○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