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0312刑更8号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1日作出(2026)苏0312刑初21号刑事判决,以吕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吕帅以其患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查后认为吕帅的情况符合不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故决定对罪犯吕帅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罪犯吕帅暂予监外执行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