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0后男子谎称自己是“包工头”,因承接工程需要资金,伪造房产证作为抵押,先后骗得20万元用于赌博挥霍。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出诈骗所得20万元发还被害人章某。

  80后男子朱某,系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一直靠打工为生,做过装配、电焊工等工作,但都做不长。没有固定收入的朱某却偏偏喜欢赌博,并且沉迷其中不能自拔。2008年6月的一天下午,欠了一屁股债的朱某听说镇上做小吃生意的章某常借钱给别人并从中赚取利息,便找到章某,声称自己承包了一家钢结构厂船用仓口盖工程,需要借点钱,个把月就能还。于是,章某便借了5万元给朱某,约定利息是月息一分,并写了借条。刚借得“工程款”的朱某便拿出4万多还了之前所欠的债,剩余的钱全部赌输了。之后,朱某又以资金不够为借口,请章某再支持一下,又借得5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还钱。

  3个月的还款时间已到,朱某却迟迟不还钱,章某便到朱某所说的承包工程的厂里找其要钱,见朱某正在厂里干活,还要其帮忙介绍工人,便相信了朱某的确在承包工程。在朱某的请求下,又借给朱某5万元,用于发放所谓的工人工资。

  2009年7月,和朋友去浙江赌博挥霍一空的朱某,又打起了章某的主意。当月31日,狡猾的朱某来到章某家里,假装受伤,在手指上裹着纱布,这次他又以工地出事,急要医疗费的理由骗章某。章某拿了1万元给朱某,并要求他用东西抵押。为了借得更多的钱,第二天,朱某便将父亲的房产证伪造了一份房屋所有权人为自己的房产证,拿到章家,又借得4万元。

  几个月后,把“工程款”都赌光的朱某见章某总是催其还钱,便躲到了徐州。因为没钱又不想打工,朱某便开始行窃。2011年7月朱某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判刑,2014年6月20日刑满释放。

  听说朱某离开南通外出打工,章某便找到朱某家,这才知道朱某根本就没有承包过工程,而且房产证也系其伪造。2014年8月,听说朱某回到南通,章某去其家里寻找仍然无果,遂报案。2015年3月30日,公安机关将住在徐州火车站附近宾馆的朱某捉拿归案。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朱某如实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