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郑洋洋,男,汉族,1996年11月1日生,大专文化,原上海可昱钢筋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职员,户籍地河南省太康县。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3月6日,郑洋洋以其身患先天性心脏病、心律失衡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