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曾慧玲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153
罪犯曾慧玲,女,2005年8月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0521200508060086,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邵东市黑田铺镇团结村11组49号,住湖南省邵东市昭阳大道东20号。罪犯曾慧玲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8月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现罪犯曾慧玲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来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0513-8769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