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关于罪犯文晓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137
罪犯文晓,女,1996年12月21日生,白族,初中文化,住贵州省大方县。本院(2026)苏0281刑初355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文晓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文晓以其系哺乳期的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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