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欣珊,女,2000年9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82200009122541,汉族,大学专科文化,无业,住邳州市运河街道银河湾小区31号楼2单元303室,户籍地邳州市铁富镇艾山西村8组932号。     

    罪犯李欣珊提出其于2026年2月2日生育一子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经查,罪犯李欣珊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通[2014]112号《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李欣珊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本院决定对罪犯李欣珊暂予监外执行。

    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6-6897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