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与纪律观念,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3月17日,句容供电公司组织50名员工走进句容法院,现场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庄严的法庭变身为“看得见、听得着”的普法课堂,让警示教育真正“零距离”。

“260mg/100ml”的血液酒精含量,与“00后”的年纪,在庄重的法庭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在场的旁听人员不由地发出叹息。

2025年底,被告人曾某酒后驾驶汽车,从句容市下蜀镇某快餐店出发,行驶至下蜀镇某路口左转弯掉头时,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悔罪态度,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孩子还在生病,妻子没有工作,最近又怀孕了……我真没想到,一杯酒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曾某在法庭上悔恨不已。一次侥幸,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也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身边人、身边事,往往最能触动人心。“这次旁听庭审让我受益匪浅,是一堂真正鲜活的法治公开课。”一位旁听员工感慨道,“亲眼看到被告人因酒驾被判处刑罚,那种震撼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以后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守住法律底线,也守住家庭幸福。”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用真实案例敲响法律警钟,真正实现了“审理一起案件,规范一类行为,教育一批人员”的警示效果。句容法院将继续发挥庭审的法治教育功能,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助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