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主播婚外恋,打赏有效吗

男子钱某对女主播于某从线上关注发展到线下婚外恋,并多次大额打赏,其妻孙某发现后将钱某以及某直播平台告上法庭。法院判女主播全额返还打赏款,直播平台因审核不严退还部分分成。

3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妇联联合发布2025年度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与引领功能。

打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

孙某与钱某系夫妻。2018年4月,钱某在某平台关注到女主播于某,同年8月,两人互加微信、线下见面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钱某用夫妻共同财产向于某大额打赏。按平台分成规则,于某获得40%的打赏款,平台公司获60%的打赏款。孙某知晓上述情况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钱某通过打赏实施的赠与行为无效,于某、某平台公司全额返还打赏款,并确认返还的打赏款归其个人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为了与于某建立、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用其与孙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向于某大额打赏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当属无效,于某据此获得的款项应当全额返还。某平台公司对于主播存在着装暴露,直播行为具有挑逗、低级或者暗示性动作等情形未采取有效管控,存在监管不力的过错,酌情判决返还打赏收益的30%。钱某擅自大额打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确认返还的打赏款全部归孙某所有。

法官认为,钱某与于某发展婚外恋,突破了主播和粉丝正常的互动关系,其打赏金额明显高于正常网络娱乐消费水平,系以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目的的赠与,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同时也有悖公序良俗,理应无效。

安全保护令“隔离伤害”

陈某与丁某婚后感情不睦,陈某性格暴躁易怒,争执中多次辱骂、殴打丁某。丁某不堪忍受并报警,公安机关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但好景不长,陈某再次对丁某施暴,造成丁某多部位外伤,身心健康受损。丁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提供的治安调解协议、伤情照片等可以证实陈某存在持续、反复家暴的事实,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基于丁某面临随时遭受家暴,法院于申请当日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对丁某实施家暴,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丁某。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法院同步送达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相关部门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认为,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秩序的破坏,更是对社会文明和法治底线的挑衅。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全省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15份,为众多家暴受害人筑牢权益保障。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代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丈夫王某与赵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一女。起初,王某也写了保证书表示不再犯。为给子女一个完整的家,代某选择隐忍,期望王某能够悔改。但不久后代某发现王某与赵某仍然密切交往,遂起诉离婚,要求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由王某给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提供的保证书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同居并生育一女的事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鉴于王某存在重大过错,由代某分得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并酌定王某向代某给付离婚损害赔偿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