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罪犯李方方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347
罪犯李方方,女,汉族,小学文化,住山东省郯城县。
罪犯李方方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因其怀孕,本院于2025年7月4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八个月。罪犯李方方于2025年12月15日生育一女,李方方系哺乳期妇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罪犯李方方暂予监外执行四个月(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