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周杨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6-03-13 浏览次数:255
本院于2024年2月5日作出(2023)苏0826刑初387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周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经查,罪犯周杨医学诊断为早期妊娠,确系怀孕及哺乳的妇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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