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晓红、刘晓丹、刘小妹分别被处以拘役五个月、四个月、四个月的刑罚。

  刘晓红、刘晓丹、刘小妹系亲姐妹,其三人也经常走动。2015年1月的某晚,刘晓红在逛太仓某超市时,发现有人在私自解超市食品和衣服的防盗纽扣,一时好奇的她,便远远地望着那小偷,不料,小偷经顺利通过超市的“未购物通道”和安检。这似乎给了刘晓红比较大的启发……

  2015年1月底,刘晓红、刘晓丹、刘小妹在大姐刘晓红家聚餐时,刘晓红将上述一幕分享给大家,三人均蠢蠢欲动、不谋而合。当晚,三人各穿一件改装过的羽绒服(内口袋加大)至超市的食品区,先以食品为对象进行试验。于是,刘晓丹推手推车进行掩护,刘小妹负责用钥匙刮山核桃、杏仁等瓶子上的条形码,刘晓丹负责望衣服内装东西。由于年关将至,超市内人流量大,超市内保竟未注意到这三姐妹的怪异举动,三人竟顺利过关。三人回到大姐刘晓红家进行分赃,并且分享“胜利的果实”。尝到甜头的三姐妹,决定再干一把,且打算搞点值钱的东西……

  2015年2月初的一晚,大姐刘晓红打电话给二妹、小妹:“晚上,再去舅舅家借点东西吧……”,刘晓丹、刘小妹一听便理解大姐的含义,赶紧换好改装的衣服到大姐家集合。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价值相对较高的服装。刘晓丹从超市工具区“借来”钳子一把负责撬保暖内衣的磁扣,刘小妹服装往手推车里装,然后三人至监控死角--家具区进行分赃,各自将衣服穿到自己的身上,其中,刘晓红穿了3件,刘晓丹和刘小妹各穿2件。不巧,这一幕被正在超市购物的反扒窃队员王晓华看到,王晓华立即向超市内保说明此情况,超市内保调来人员,密切关注三姐妹的动向。正当三人得意洋洋地通过安检,到达超市大门外时,等在此处的保安将三人团团围住。三人只好脱下偷来的保暖内衣,后来,警察在三姐妹家中搜到了1月底盗窃的部分物品……,经鉴定,两次盗窃的物品共计价值4000余元。

  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刘晓红有盗窃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已退出相关赃物,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实践中,有些盗窃超市的惯犯将物品藏在隐蔽之处,超市工作人员无权对其搜身,导致大多超市存在“宁可错放一千、不敢抓错一个”的情况,从而放纵了犯罪分子的行为。但当有确切证据显示盗窃分子在超市内实施盗窃行为时,超市工作人员要及时报警,由警察来依法处理,切莫自行处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