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498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 何方,男,1957年7月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拟任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会长。
2. 赵利国,男,1960年6月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拟任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副会长。
3. 苏华,女,1960年8月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拟任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
4. 刁海峰,男,1959年2月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副厅级),拟任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1108室(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785901;信箱:jsgyzzb11@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日